|
|
2014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浏览数:16次
国家海洋局发布 前 言
海水利用是海洋资源开发的重要形式,主要包括: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化学资源利用。2014年,沿海各地进一步推进海水利用工作,培育产业发展。在对2014年海水利用情况调查、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我们组织编制了《2014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
报告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字,均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目 录 一、概述 二、海水淡化 (一)工程规模 (二)区域分布 (三)技术进展与应用 (四)海水淡化水用途 (五)成本与能源 (六)工程取排水 三、海水直接利用 (一)工程规模 (二)区域分布 (三)技术进展与应用 四、海水化学资源利用 五、检验与标准 (一)检验检测 (二)标准规范 六、政策与管理 (一)政策规划 (二)大事纪要 (三)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附表 附表1 全国沿海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表 附表2 全国主要海水利用标准表 附表3 海水利用基础数据采集组织单位及主要填报单位名录 附表4 主要名词解释 一、概述 2014年,沿海各地及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海水利用工作,新增海水淡化工程产水规模2.61万吨/日。全国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总体规模不断增长,截止2014年底,全国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112个,产水规模92.69万吨/日,最大海水淡化工程规模为20万吨/日。主要采用反渗透和低温多效蒸馏海水淡化技术,产水成本(5~8)元/吨。海水直流冷却、海水循环冷却应用规模不断增长,年利用海水作为冷却水量达1009亿吨,新增用量126亿吨。海水利用成果转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多家企事业单位联合成立了成果转化基地。全年实现增加值14亿元,比上年增长12.20%。新发布标准8项,包括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4项。海水淡化国际合作取得新进展,亚太脱盐协会秘书处落户我国。 二、海水淡化 (一)工程规模 近年来,全国已建成海水淡化1工程总体规模稳步增长(图1)。截止2014年底,全国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112个(附表1),产水规模926905吨/日。其中,2014年,全国新建成海水淡化工程9个,新增海水淡化工程产水规模26075吨/日。
图1全国海水淡化工程规模增长图 截止2014年底,全国已建成万吨级以上海水淡化工程27个,产水规模812800吨/日;千吨级以上、万吨级以下海水淡化工程34个,产水规模104500吨/日;千吨级以下海水淡化工程51个,产水规模9605吨/日。全国已建成最大海水淡化工程规模20万吨/日。 (二)区域分布 截止2014年底,全国海水淡化工程在沿海9个省市分布(图2),主要是在水资源严重短缺的沿海城市和海岛。北方以大规模的工业用海水淡化工程为主,主要集中在天津、河北、山东等地的电力、钢铁等高耗水行业;南方以民用海岛海水淡化工程居多,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海南等地,以百吨级和千吨级工程为主。 图2 全国沿海省市海水淡化工程分布图 截止2014年底,天津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规模317245吨/日,河北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规模167500吨/日,山东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规模165205吨/日,浙江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规模141495吨/日,辽宁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规模87664吨/日,广东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规模30820吨/日,福建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规模10931吨/日,江苏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规模5100吨/日,海南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规模945吨/日。其中,在海岛地区,海水淡化工程规模为98350吨/日,主要分布在浙江、山东、辽宁和海南。 (三)技术进展与应用 反渗透(RO)2、低温多效(LT-MED)3和多级闪蒸(MSF)4海水淡化技术是国际上已商业化应用的主流海水淡化技术。我国已掌握反渗透和低温多效海水淡化技术,相关技术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截止2014年底,全国应用反渗透技术的工程99个,产水规模599615吨/日,占全国总产水规模的64.69%;应用低温多效技术的工程11个,产水规模321090吨/日,占全国总产水规模的34.64%;应用多级闪蒸技术的工程1个,产水规模6000吨/日,占全国总产水规模的0.65%;应用电渗析技术的工程1个,产水规模200吨/日,占全国总产水规模的0.02%。图3为全国海水淡化工程技术应用情况分布图。 图3 全国海水淡化工程技术应用情况分布图 2014年,我国积极推动海水淡化技术和装备研发以及成果转化工作。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单机3万吨/日电水联产低温多效海水淡化成套技术与示范”项目、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海岛多元集成供水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高耐氯和抗生物污染反渗透膜的制备技术及应用示范研究”项目正式启动,正在开展膜蒸馏、正渗透、石墨烯膜等新技术研究。我国自主设计建造的浙江省六横海水淡化二期工程首套12500吨/日和江苏省大丰非并网风电海水淡化示范项目一期5000吨/日海水淡化项目建成投产。浙江省、江苏省、天津市等积极推进海水淡化高压泵、反渗透膜等国产化装备的研发和生产。
海水淡化相关从业单位联合成立成果转化基地或研发实验室,以加快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在成果转化基地方面,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与江苏巴威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建的江苏“小型板式蒸馏海水淡化成果转化基地”、“板式换热淡化器扬中试验测试基地”正式挂牌运行;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海水淡化工程技术实验基地在六横水务有限公司海水淡化厂挂牌;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与哈电集团发电设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新能源淡化海水关键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在研发实验室方面,中工国际子公司北京沃特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石化抚顺研究院联合组建国内首个采用正渗透技术的“工业废水零排放和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实验室”;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赛诺膜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共建“海水淡化与水处理工程实验室”。2014年,“海岛适用的系列海水淡化技术装备”项目获得2014年度海洋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千吨规模配套能量回收器开发”项目获得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杭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四)海水淡化水用途 全国海水淡化工程产水的终端用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工业用水,如:首钢京唐钢铁、天津大港新泉、辽宁红沿河等海水淡化工程;另一类是民用供水,如:浙江六横、海南晋卿、永乐群岛等岛屿海水淡化工程。 截止2014年底,海水淡化水用于工业用水的工程规模为587260吨/日,占总工程规模的63.35%。其中,火电企业为27.42%,核电企业为2.37%,化工企业为11.87%,石化企业为13.60%,钢铁企业为8.09%。用于居民生活用水的工程规模为339405吨/日,占总工程规模的36.62%。用于绿化等其他用水的工程规模为240吨/日,占0.03%。图4为全国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产水用途分布情况。 图4全国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产水用途分布图 在实际运行中,根据工程产水用途的不同,其海水淡化工程投产情况也各不相同。其中,海岛居民用海水淡化工程,因不同年份降水量存在差异,多根据居民需水量调节产水量;工业用海水淡化工程,其实际产水量可达到设计规模的60%~70%;为城市市政供水的海水淡化工程,积极与海水淡化水接收用户对接,通过开发多目标用户、加快建设海水淡化输水管道等,提高海水淡化水的输送与应用,实际产水量有所提高。2014年,天津国投北疆电厂已修通至汉沽龙达水厂、开发区泰达水厂和塘沽新区水厂供水管线,输配水管线总长46公里,并正在积极推进至塘沽新河水厂的管线工程。江苏省非并网风电海水淡化项目开展了产品水灌装和产品销售工作,已建成每小时24000瓶的瓶装水生产线。
(五)成本与能源 海水淡化产水成本主要由投资成本、运行维护成本和能源消耗成本构成。其中,运行维护成本包括:维修成本、药剂成本、膜更换成本、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等。受能源、人力等价格波动影响,产水成本集中在(5~8)元/吨,已接近国际水平。其中,万吨级以上海水淡化工程平均产水成本6.37元/吨,千吨级海水淡化工程产水成本8.44元/吨。 全国已建海水淡化工程的能源以电力为主。其中,以电力为能源的反渗透海水淡化工程中,由国家电网供电的工程,占反渗透工程数量的55.88%;由本厂自发电设备供电的工程,占反渗透工程数量的44.12%。低温多效和多级闪蒸海水淡化工程主要采用电力与蒸汽相结合的能源利用形式,电力和蒸汽均来自其所依托的电厂。2014年,海水淡化与可再生能源耦合技术取得新进展,江苏大丰建成5000吨/日非并网风电海水淡化工程。
(六)工程取排水 我国海水淡化工程的取排水口主要分布在辽东半岛东部海域、渤海湾海域、山东半岛东北部及南部海域、舟山群岛海域、浙中南海域及南海部分海域,多位于港口航运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特殊利用区。工程用海方式大部分为取排水口用海,少数为用于厂区建设的填海造地用海和蓄水池、沉淀池等用海。海水淡化工程取水方式以岸边取水、管道取水和借用已有取水设施取水为主,少数工程采用海滩井取水、潮汐取水、真空虹吸取水等方式,取水距离(30~3500)米不等,大多数为(100~300)米。浓海水排放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排海处理,包括直接排入海洋、混合后排入海洋等;另一类是再利用,包括综合利用、温海水养殖等。 三、海水直接利用 (一)工程规模 海水直接利用5主要包括海水直流冷却6、海水循环冷却7和大生活用海水8等,并以海水直流冷却为主。 2014年,我国海水直流冷却技术在沿海核电、火电和石化等行业继续得到广泛应用,工程规模呈逐年上升趋势。截止2014年底,年利用海水作为冷却水量为1009亿吨。其中,2014年新增用量126亿吨。图5为全国海水冷却工程年海水利用量增长图。 图5 全国海水冷却工程年海水利用量增长图 (二)区域分布 截止2014年底,辽宁省、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11个沿海省区市均有海水直流冷却工程分布;海水循环冷却工程主要分布在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浙江省和广东省。2014年,年海水利用量超过百亿吨的省份为广东省、浙江省、辽宁省和福建省,分别为318.52亿吨/年、253.58亿吨/年、116.17亿吨/年和102.92亿吨/年。图6为全国沿海省区市年海水冷却用水量分布图。 图6 全国沿海省区市年海水冷却用水量分布图 (三)技术进展与应用 国内海水直流冷却技术已基本成熟,主要应用于沿海火电、核电及石化、钢铁等行业。2014年,沿海核电企业利用海水量增长较快,新建核电企业年海水利用量达61.11亿吨,占2014年新增总量的48.50%。 海水循环冷却技术是在海水直流冷却技术和淡水循环冷却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环保型新技术。随着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海水循环冷却技术得到了较快发展与应用。截止2014年底,我国已建成海水循环冷却工程12个,总循环量为623800吨/小时。2014年,相继建成珠海横琴热电有限公司30000吨/小时海水循环冷却工程、珠海燃气发电有限公司30000吨/小时海水循环冷却工程、滨州魏桥电厂41000吨/小时海水循环冷却工程、沧州华润渤海热电厂38000吨/小时海水循环冷却工程和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4000吨/小时海水循环冷却工程,新增海水循环冷却循环量153000吨/小时。
大生活用海水是将海水作为城市生活杂用水。2014年,在海南省三沙市建成2个海岛大生活用海水试点。正在开展涉及居民生活的多用途海水利用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与示范,在多功能复合絮凝剂、新型海水高速过滤技术、景观/娱乐海水处理等技术研究方面进展顺利。 四、海水化学资源利用 海水化学资源利用9主要包括海水制盐、海水提钾、海水提溴、海水提镁等。2014年,除海水制盐外,我国海水提钾、提镁、提溴等也发展较快,产品主要包括溴素、氯化钾、氯化镁、硫酸镁。同时,海水和浓海水提溴产能进一步扩大。在浓海水综合利用及产品高值化产业化技术研究方面,正在进行浓海水制卤、苦卤连续结晶纯化及产品高值化技术研究与示范和浓海水钾钠盐高效提取及高值化利用产业化示范。
五、检验与标准 (一)检验检测 国家海水及苦咸水利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2008年成立,是国家I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2014年,中心的检测能力覆盖48个产品389个检测项目/参数,可开展蒸馏法海水淡化装备及部件、反渗透海水淡化装备及部件、海水冷却塔材料、海水水处理药剂、海水化学资源提取产品、海水及淡水水质全分析等检验工作。并作为“中国膜工业协会液体分离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的依托单位,在中国膜工业协会组织的膜产品生产登记备案中承担产品检测环节任务。 2014年,中心参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组织的“能力验证——生活饮用水中三氯甲烷和硝酸盐氮的检测”,获得满意结果。参加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组织的“2014海洋监/检测机构实验室能力验证”,“海水盐度”、“海水中磷酸盐”、“海水中硝酸盐”等 3项指标均获满意结果。 此外,国家海洋仪器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2008年成立,可承担平板微孔滤膜、中空纤维超/微滤膜及组件部分项目的检测工作。国家液体分离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于1991年组建,可开展微/超/纳滤膜、电渗析、反渗透膜及其组件的检验检测。 (二)标准规范 2014年,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分技术委员会获国家标准委办公室批准筹建(标委办综合函[2014]14号)。该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不包括化学、分离膜、制盐领域)。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二部委联合发布《201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综合体指导目录》(标委办工一联〔2014〕116号),将“海水淡化标准综合体”及13项相关标准纳入其中。主要包括:(1)蒸馏法海水淡化工程设计规范;(2)蒸馏法海水淡化装置用铝合金传热管;(3)卷式反渗透膜元件技术要求;(4)反渗透膜测试方法;(5)超滤膜测试方法;(6)海水淡化预处理膜技术设计规范;(7)海水淡化膜系统测试评价方法;(8)液体除菌用微孔膜折叠过滤芯性能检测方法;(9)纳滤膜测试方法;(10)反渗透能量回收装置通用技术规范;(11)海水淡化反渗透装置运行管理规范;(12)分离膜外壳;(13)渗透汽化膜测试方法。 截止2014年底,全国已发布实施海水利用相关标准89项(附表2),包括国家标准(含国军标)20项,行业标准69项。其中,2014年新发布标准8项,包括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4项。主要为GB/T 31327-2014《海水淡化预处理膜系统设计规范》、GB/T 31328-2014《海水淡化反渗透系统运行管理规范》、HY/T 176-2014《海水中铁细菌的测定 MPN法》等。 六、政策与管理 (一)政策规划 2014年,国家有关部委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先后发布有关促进区域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文件,并将海水淡化作为重点产业列入其中。包括:《关于在天津、江苏实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通知》(财建函〔2014〕2号)、《关于在广州等8个城市开展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837号)、《关于支持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沿海省(市)将海水淡化作为重点领域,积极落实推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工作。如:天津市、山东省、浙江省等先后制定促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或实施方案。包括:《天津市关于深入推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和发展海洋经济的工作方案》、《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天津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4〕23号)、《关于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鲁办发〔2014〕42号)、《黄岛新区建设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青岛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浙江省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方案》(浙政办发〔2014〕133号)、《杭州市海洋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14〕135号)等。其中: 2014年2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天津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4〕23号),将“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建设”列为重点任务之一,并提出“加快滨海新区海水淡化示范区建设。以北疆电厂为示范,推广电水联产海水淡化模式,建设若干海水淡化示范企业。加快推动海水淡化配套企业的发展,形成产业链条。示范推广膜法、热法和耦合法海水淡化技术,完善膜组件、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等关键部件及系统集成技术”。 2014年8月1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出台《黄岛新区建设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提出“规划建设 0.5 平方公里的海水淡化基地,加快推进华欧海水淡化项目;规划建设 1.5 平方公里的海水淡化装备集成基地,重点推进董家口膜生产研发基地和海水淡化项目”。 2014年10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杭州市海洋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14〕135号),提出“建设杭州海水淡化技术与装备制造基地”,“到2017年,达到反渗透、纳滤膜160万平方米/年和中空超滤膜100万平方米/年的生产能力,实现年施工规模达70万吨/日的水处理装备生产能力,年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海水淡化产业体系逐步完善,东南海海水淡化产业联盟实现100亿元以上产值,形成较为完善的海水淡化产业链”。 (二)大事纪要 2014年3月14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座谈会”在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召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与改革委、天津市海洋局、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大港新泉海水淡化有限公司、大港电厂等领导和专家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2014年5月14日,由国家海洋局主办的“2014国际海洋科技与项目合作会议”在国家会议中心召开。此次会议设立了海水淡化专场会,并邀请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曹妃甸工业区、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冶海水淡化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贵阳时代沃顿科技有限公司及天津膜天膜科技有限公司等有关专家进行了主题演讲,与会人员围绕我国海水淡化技术进展及产业发展进行了深入研讨。 2014年7月22日,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中国海洋学会、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中国科普研究所、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和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联合承办的第42期“科学家与媒体面对面”活动在中国科技会堂举行。该活动围绕“海水淡化 服务京津冀”这一主题,以科学的视角,从海水淡化的技术层面、应用层面和产业发展政策层面向公众解读海水淡化,普及海水淡化科学知识,探寻破解京津冀水资源短缺困境的出路。 2014年8月28日,为推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相关科技成果的全社会共享和产业化应用转化,科技部印发《关于征求对<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成果汇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科社函〔2014〕134号)。该汇编是向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单位征集了一批先进适用的海水淡化关键技术和装备的成果,并经多次组织专家研讨编制形成的。 2014年9月16日,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膜工业协会主办的“第十七届中国国际膜与水处理技术暨装备展览会”在北京国际展览中心举行,参展单位涉及国内外企事业单位近500家。 2014年10月21日,天津市举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启动仪式。在首批启动的38个区域示范项目中,包括海洋装备项目21项、海水淡化项目11项、平台项目6项。其中“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创新服务平台”由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建设,建成后将覆盖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全产业链,为上下游科研机构、制造企业、应用单位和管理部门提供全方位、开放式综合服务。 2014年12月29日,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由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主办,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海洋分会和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共同承办的“中国科技论坛—海水淡化与用水安全及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论坛”在天津召开。此次论坛围绕海水淡化技术产业发展、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可再生能源、浓海水综合利用及专利战略和市场监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来自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领域代表近200人参加了论坛。 (三)国际交流与合作 2014年6月24日,亚太脱盐协会(Asia-Pacific Desalination Association,APDA)秘书处在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揭牌(图7)。该秘书处的成立将为增进我国和亚太各国海水淡化产业界的交流合作提供一个国际平台,为我国海水淡化产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APDA理事会成员由亚太地区各国的区域协会组织构成,目前包括澳大利亚水协、日本脱盐协会、印度脱盐协会、韩国脱盐协会、巴基斯坦脱盐协会、中国膜工业协会和新加坡水协共7个理事单位。
图7 亚太脱盐协会秘书处揭牌仪式 2014年6月10日至12日,2014青岛国际脱盐大会(图8)在青岛召开,会议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青岛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中国水利企业协会脱盐分会、中国金属学会、山东水生态文明促进会和青岛阿迪埃脱盐中心承办,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脱盐领域专家及国内外企业代表共计700余人参加了大会。
图8 2014青岛国际脱盐大会 2014年10月6日至9日,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第14届部长理事会在澳大利亚珀斯召开。会上,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与环印联盟区域科技转移中心签署了“中国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ISDMU)与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区域科学技术转移中心(RCSTT)关于技术合作、转移和交易(主要关于海水淡化技术)的谅解备忘录”(图9)。该合作谅解备忘录是环印联盟区域合作框架下正式签署的第一个专业领域合作协议,其签订为增进我国和环印联盟地区国家的海水淡化技术转移合作搭建起一个平台,对推进我国自主海水淡化技术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图9 海水淡化技术转移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仪式 2014年10月25日-26日,由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中国海水淡化与水再利用学会等5家单位联合主办的中国工程院“气候变化背景下水环境保护”院士高峰论坛暨第二届海水淡化与水再利用西湖国际论坛(图10)在杭州召开。欧洲膜学会名誉主席、意大利膜科学家Enrico Drioli(恩瑞克?德利奥里)教授出席论坛,并作大会报告。
图10第二届海水淡化与水再利用西湖国际论坛 2014年11月26日,应印度尼西亚海洋与渔业部(MMAF)邀请,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参加了“第八届中印尼海洋科研环保合作研讨会”(图11)。经中印尼双方专家讨论研究,“适用于热带海岛的海水淡化技术与工程示范”报告被列入“中印尼双方未来5年海上合作发展规划”。印度尼西亚指派“海洋与近岸资源研发中心”作为与中国国家海洋局的合作对口单位,双方就巴默卡山县潘德玛乌岛建设海水淡化示范工程达成了合作意向。 图11 第八届中印尼海洋科研环保合作研讨会 2014年12月9日至13日,国家海洋局派出技术专家组赴马尔代夫针对海水淡化厂火灾问题提供紧急技术支持和援助。技术专家组实地勘察了海水淡化厂受损情况,并与以马尔代夫国防部长那兹姆为主席的马累专项工作组,就抢修工作重点及后续改进措施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商定了解决此次淡水危机的工作方案,为加快恢复正常生产创造了条件。通过积极洽谈沟通,两国将在实现马尔代夫能源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并具体在新建海水淡化厂、柴油机废热利用、太阳能海水淡化、国产反渗透膜应用及一体化污水综合处理等领域建立广泛合作关系。 七、附表 附表1 全国沿海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表 附表1 全国沿海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表
附表2 全国主要海水利用标准表 附表2 全国主要海水利用标准表
附表3 海水利用基础数据采集组织单位及主要填报单位名录 附表3-1 海水利用基础数据采集组织单位名录
附表3-2 海水利用基础数据采集填报单位名录
附表4 主要名词解释 附表4 主要名词解释
|